1月20日后可查询考试成绩
各考试类别均不进行复试。参加美术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画板、画笔等绘画用品;参加声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演唱歌曲的乐谱;参加器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乐器;参加舞蹈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舞蹈表演的CD伴奏音乐。
考生在参加“省统考”并取得“省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后,可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可在1月20日后登录省考试局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名次及合格情况。并自行打印“省统考”的成绩单,持“海南省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单”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
所有经审查具备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均需在6月7日至9日参加文史类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艺术类考生,不能到省外参加在我省本科第一、二批录取学校的“校考”,自行参加的,其“校考”的专业考试成绩将不作为给本科第一、二批学校投档的依据。
取得省外学校“校考”合格资格考生的普通高考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省考试局将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给有关学校寄发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各科成绩的标准分和原始分以及基础会考成绩的10%,供学校审查录取。(记者许欣)